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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新发 | 医院收入构成将被重点监测
2018-05-29 00:00       admin | 健康界

到2020年,每一位城乡居民将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2016年,国务院便已印发《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描绘健康医疗大数据收集与应用蓝图。近日,新华网再度原文转发这一文件,未来2年需要做的事情或许还有很多。

2018年4月,国务院就“互联网+医疗健康”出台顶层设计。但发展互联网医疗的数据基础如何打实?成为急需攻破的关口。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内,我国将建成国家医疗卫生信息分级开放平台,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等为代表的数据库将建设完备。

正如业内专家所言,事实上,我国并不缺乏健康医疗大数据,可惜的是没有将这些数据收集起来,并充分利用。《指导意见》集中解决的便是这一痛点问题,针对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提出了多项建议。例如,利用大数据健全医院评价体系、监管药品等收入构成。

收集数据是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健康医疗大数据流失现象严重。医院中具有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信息,但由于这些信息多以文本形式保存下来,使得数据采集与应用工作困难重重。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与健康管理密切相关的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工作同样举步维艰。

在国家层面,我国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建成互通共享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强化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工作机制,国家将推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在平台集聚、业务事项在平台办理、政府决策依托平台支撑。

在医院层面,国家鼓励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强应用支撑和运维技术保障,打通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其中,建设和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核心基础数据库是关键。为了随时收集居民健康数据,国家鼓励将可穿戴设备、健康医疗移动应用等产生的数据资源接入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收集数据工作完成之后,国家希望能够对数据加以分类、共享、应用。对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全国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分类、分级、分域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应用政策规范,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

应用数据是关键

从国家层面建立数据库之后,如何对数据加以利用,《指导意见》做出了贯穿全产业链的规划。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效果监测便是一项重要应用。未来,国家将利用大数据与信息化手段,对医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医疗、药品、耗材等收入构成及变化趋势将被重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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